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培训班
9月15-18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联合举办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培训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承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全富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共123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场景
周全富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此次培训是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为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而联合举办的,是基层一线同志难得的一次学习、交流机会。司法行政机关参训学员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努力提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备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能力素质,牢固树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看家本领,不断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学习培训的价值和意义。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理论思维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探索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奋力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跟上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要求。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培训制度,认真遵守课堂纪律、考勤纪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培训班的统一管理及教学安排,树立好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全富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杨承志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不论是司法行政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实践探索时间短,理论总结也不够丰富。《社区矫正法》已经正式实施,而我们熟悉、认识、弄懂、学通《社区矫正法》都需要不断学习、理解。因此,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正当其时,很有必要。目前,像这种联合办班、同堂受训的机会不多,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培训,参训学员可以同堂学习、互相学习、共同探讨、教学相长。希望大家在培训中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培训结束后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更深认识、更深思考。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为增强参训人员对《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适用,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本次培训班除了杨承志副检察长以“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共创平安贵州建设新局面”为题给参训学员授课外,还邀请了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重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及省委党校资深教员授课,培训内容涵盖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和检察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培训期间还组织全部学员到贵阳市观山湖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现场教学,使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更直观、深入的认识。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还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参训学员召开座谈会,畅谈学习体会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情况,相互学习借鉴。参训学员均表示此次培训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工作实务有机结合,实用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培训结束后将对学习内容进一步归纳总结,及时完善工作措施,依法准确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授课场景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刘颖授课场景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综合处肖运出副处长授课场景
省委党校副教授王芳授课场景
参训学员到观山湖区社区矫正中心参观学习场景
(签发:周全富;审核:韩俊;作者:杨秀军)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sqjz/202009/t20200918_63236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