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3+X”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 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
2021年10月,新平县戛洒镇被司法部列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是云南省唯一试点乡镇,试点经验获司法部认可。为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新平县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新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整合机构设置,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器”
试点以来,新平县探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职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设在县司法局,代表县级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由本部门的法制机构或履行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的机构承担,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乡镇(街道)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机构设在司法所,依法协助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至此,新平县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体系。2023年11月,六届玉溪市委第九次深改会审议通过《新平县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将新平县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列为全市的试点并加以推广。
狠抓监督重点,开创“3+X”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模式”
紧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任务,新平县创新运用“3+X”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方式,即: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全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前监督强基础,开展落实“三项制度”执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培训考试制度,探索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学习形式,编制《新平县行政执法资料汇编》,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和指导。事中监督力纠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推动执法监督全覆盖。“线上”综合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线下”通过参加行政执法相关会议、听取执法机关汇报、约谈执法机关、明察暗访、召开论证会等方式能动互补“线上”监督。事后监督促提升,通过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等形式,听取社会大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升群众执法满意率。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创新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查书、协调书、提示函等“三书一函”限期整改。2021年以来,县乡两级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示函13份、建议书9份、督查书7份、协调决定书1份,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完善机制,聚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合力”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相关会议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9项工作机制,明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等16项监督清单,从发现问题线索、线索调查核实、发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文书、督促整改、向县司法局备案、整理归档等流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程序。建立与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外部监督主体的协同监督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由“单向封闭监督”向“多元融合监督”延伸,形成法治监督合力。
强化能力提升,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效能”
新平县通过创新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以来,新平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5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6次,执法案卷评查4次、法治督察4次;在市司法局开展的执法案卷抽查评查中,评查合格率100%;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2022年位居玉溪市第1位。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zdyydc/38750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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