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毛洪芳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云司复〔2024〕7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毛洪芳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楚雄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公证员毛洪芳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申报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同意公证员毛洪芳变更执业机构,由原云南省姚安县公证处变更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佳汇公证处执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4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gsggg/388206.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