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东明村以民主聚力量、以法治促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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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东明村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依法治村、以德育人、村民自治“三治”融合,有效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东明村先后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广东省卫生村”等荣誉称号,于2022年12月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提升基层自治能力,筑牢民主法治根基。落实民主治村,通过“党群联席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协商机制,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运用“互联网+”,推广“粤省事”“粤治美”等便民微信小程序,开通掌上村务、组建村民微信群,定期向村民发送“三务”信息、政策法规及征求意见等,打破地域限制,方便在外务工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加强法治文化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村规民约修订、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及村集体发展的重大事项时,村委会主动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参与;日常结合村实际情况,村干部对接驻村法律顾问沟通选定法律服务主题,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将法治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优秀客家文化中,常态化利用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公园、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群众身边的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提升依法治理效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完善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驻村民警和法律顾问在基层的法治力量,构建起“信息互通、工作互助、资源共享”的律警协同工作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保障。面对矛盾纠纷化解,村干部以情切入,讲风俗、讲孝义、讲关怀;村警以理切入,讲公理、讲实际、讲态度;村法律顾问以法切入,讲法律、讲结果,引导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gdpf/fzxc/content/post_4383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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