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主会场会议场景
12月29日上午,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张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兵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省有关单位在省司法厅机关主会场参会,各市、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市(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专职副主任、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主会场会议场景
会上,李兵同志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专题会议精神。张涛同志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自查整改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专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自查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认真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推动自查出的问题逐个整改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法治贵州建设水平。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对照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认真查摆,梳理出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台账,并按月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自查整改情况,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能落实。三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州)委依法治市(州)办主任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自查整改情况,组织研究解决问题。要抽调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开展自查整改,原则上倒查五年。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自查整改任务不落空。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对自查整改工作好的地区部门以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不好的地区部门都将予以通报,确保各地区各部门2021年2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市(州)委依法治市(州)办要对本地区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省委依法治省办2021年3月后将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没有开展自查整改或自查整改不认真的,作为2021年法治建设考核扣分依据。要组织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明察暗访,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自查整改工作成效的标尺。
部分市州分会场场景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zdc/202012/t20201229_65834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