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青法委普法组【2024】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行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原则进行了民主推荐,经充分酝酿、征求意见、评选审核等工作程序环节,结合“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盘考虑择优产生。拟推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25个集体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青海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白惠林等20名个人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通报表扬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馈。
联系电话:0971-8247553,邮箱:qinghaipufa@163.com
附件: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青海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25个)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青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青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青海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
西宁市中共城北区委宣传部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东市公安局
海东市化隆县教育局
海西州司法局
海西州德令哈市委宣传部
海南州司法局
海南州共和县委政法委
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海北州中共海晏县委宣传部
黄南州司法局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果洛州班玛县赛来塘乡人民政府
果洛州甘德县人民检察院
玉树市公安局
玉树藏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20名)
白惠林(男,回族) 青海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四级调研员
白黎莉(女,汉族)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法制科科长
侯世海(男,汉族)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
官文佳(女,汉族)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 平(男,汉族)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玛可河林业局综合部负责人
陈文华(男,汉族) 青海日报社机关党委党务干部(七级职员)
张文泽(男,汉族)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朱 云(女,汉族)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西宁监狱政治处四级警长
董武英(女,蒙古族)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一级警长
王永昌(男,土族) 中共西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综合科事业管理八级
蔡海清(男,汉族) 海东市互助县司法局法宣中心主任
多 措(女,藏族) 海西州都兰县巴隆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唐仲珍(女,藏族) 海西州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
才旦本(男,藏族) 海北州刚察县教育局督导室一级教师、八级专业技术岗
田国军(男,土族) 黄南州泽库县司法局局长
王洪英(男,保安族) 黄南州同仁市委政法委员会 副书记
马庆霞(女,汉族)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助理
拉 吾(男,藏族) 玉树州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东珠尼么(男,藏族) 海南州兴海县司法局河卡司法所所长
葛妮娜(女,汉族) 海南州贵德县河东寄宿制学校教师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403/t20240320_116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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