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省司法厅:2023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0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3年,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关键性“检验器”作用,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对2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并于近期就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总体上能够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迟报8件,报备及时率为96.5%,同比增长2.99%;经审查纠错10件,报备规范率为95.7%,同比增长3.68%。通报重点指出,个别部门未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同时具备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三个特征予以认定的界定问题;个别文件规定的行政处罚无法定依据或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超出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幅度和范围等内容违法问题;文件编号错误、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不规范等格式问题。

  通报要求,一要明确审查要求,正确认识备案审查是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实施的重要一环,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关、报备关。二要落实动态监管,做到备案审查与清理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审查纠错“有头有尾”。三要深化数据共享,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及时更新准予备案的文件,确保入库文件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四要加大通报力度,对“问题文件”坚决予以纠错、及时督促整改,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着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1/t20240131_1143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