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23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0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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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关键性“检验器”作用,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对2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并于近期就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总体上能够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迟报8件,报备及时率为96.5%,同比增长2.99%;经审查纠错10件,报备规范率为95.7%,同比增长3.68%。通报重点指出,个别部门未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同时具备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三个特征予以认定的界定问题;个别文件规定的行政处罚无法定依据或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超出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幅度和范围等内容违法问题;文件编号错误、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不规范等格式问题。
通报要求,一要明确审查要求,正确认识备案审查是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实施的重要一环,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关、报备关。二要落实动态监管,做到备案审查与清理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审查纠错“有头有尾”。三要深化数据共享,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及时更新准予备案的文件,确保入库文件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四要加大通报力度,对“问题文件”坚决予以纠错、及时督促整改,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着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1/t20240131_114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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