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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泽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决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5811件,审结180798件,同比上升31.67%和39.49%。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3318件,审结2635件,同比上升27.41%和25.42%。全省法院50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海南中院立案庭、尖扎县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法院刑一庭、西宁市城北区法院执行局、互助县法院双树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果洛州甘德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格尔木市法院赵琰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部署要求,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408件。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审理颠覆破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犯罪案件,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4件,判处罪犯332人,全力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74件,判处罪犯99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63件,判处罪犯433人,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高空拋物等案件2040件,判处罪犯2075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4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53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持“打财断血”,海南中院加强“日月山埋尸案”涉案“黑财”执行处置,执行到位4735万元,全省法院执行到位1.8亿余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妥善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谈林军涉黑案、蒋涛涉黑案等重大案件,协同做好审理和宣判期间的维稳安保、舆论宣传等工作,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赢得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拥护和支持。

  全力惩治腐败犯罪。依法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5件,判处罪犯107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依法审结行贿罪案件27件,判处罪犯30人,坚决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深入开展“雷霆2023”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活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不断强化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多名被告人无罪,有效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817件,适用缓刑1704人,对3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坚持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件。依法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在依法保障人权的同时,防止“纸面服刑”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理念,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4172件,审结破产案件16件,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认真总结审理省投资集团公司、盐湖股份公司等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经验,省法院指导西宁中院妥善审理“西钢”重整案,圆满完成了重整工作,相关企业清偿债务220亿元,4414名职工稳定就业,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得以化解,帮助企业从濒临破产到“涅槃重生”。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依法审结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类纠纷案件8057件,与省住建厅签署《关于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为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二号司法建议》,依法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3624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通知》,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2件。明确8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有力推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体制改革。完成最高法院司法服务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课题,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保护和发展,妥善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827件,切实担负起依法保护青海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贯穿涉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系列案件审理的始终,把依法审理案件与治理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妥善审理的华鑫公司破产重整案,保障了玛尔挡“水光风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项目顺利投产,获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央视《今日说法》等栏目共同推出《司法呵护生物多样性》《法治守护黄河》《法护三江源》等节目,讲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青海故事,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992件,国家赔偿案件217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84.19%。省法院连续15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青海法院经验。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省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同发力,成功化解了5件历时12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173份,收到反馈162份。省法院就相关行政部门对通天河流域违法采砂行为未依法及时履行监督执法职责的问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自然资源厅发出弥补治理漏洞的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落实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助力全省各级政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换位思考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5928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1669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4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436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817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473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452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继续发扬“马背法庭”的经验做法,开展巡回审判2962次,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玉树、果洛等地法院在虫草采挖季节加强巡回审判和矛盾化解,使大量涉虫草交易纠纷就地平息;化隆县法院通过“拉面经济云端诉讼服务点”开展巡回审判,中央电视台“二十大时光”栏目对“拉面法庭”进行了专题报道。省法院组织编译的《汉藏双语法律词典》出版发行,进一步消除了涉藏地区执法司法环节存在的语言交流障碍,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积极组织民和、循化等受灾地区法院投入“12·18积石山地震”抗震救灾,动员广大法院干警积极捐款,与灾区群众携手共渡难关。

  依法兑现胜诉权益。依法执结各类执行案件58881件,执行到位128.35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0856件,执行到位9.9亿元。组织开展“清积案、提质效”三年专项行动,执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895件。组织召开全省21家单位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与省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做好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案件偿债资金解决办法落地。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656人次,发布限消令24556人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4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期未发放案款的执行案件启动“一案双查”,坚决防范执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实现了案款发放“双清零”目标。

  四、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推动诉源治理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诉前调解分流。全省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54个,值班律师工作站38个,聘请特邀调解组织366个、特邀调解员752名,诉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809件。黄南中院以“特邀调解员法官团队”的诉前调解模式,化解了涉案标的金额5亿元、关联标的金额87亿元的“同赛高速”EPC合同纠纷。海北中院积极参与海北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诉前协力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400余件,工资清欠率达100%,有效防范“漫长讨薪”带来的风险隐患。湟源县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创新开展便民诉讼“先行调”、特邀调解“过滤调”、部门协作“联动调”、巡回审判“上门调”的“四调”阶梯解纷机制,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加强对“非诉调解”的指导。全省法院向全省53家“五合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指导调解;与银保监局、银行等单位共同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案件698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乡贤、村干部等“地熟、人熟、事熟”的调解优势,循化县法院聘请全国人大代表、循化县“和美调解室”负责人马世功担任白庄镇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调解室先后接待群众2500余人次,调解各类纠纷85件,调解成功76件,调解成功率达89%,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省法院“一把手”带头加强对联点县乡矛盾纠纷预防的指导,如重点关注门源县单亲、入赘、重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特别是入赘家庭的矛盾纠纷,严格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坚持“有信必复”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带头接访制度,省法院院领导亲自接访涉诉信访案件19件63人次。认真开展涉诉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集中交办的66件信访案件已化解56件,13件重复信访“倒流”案件在年底前已全部化解报结,确保矛盾纠纷在“最后一道防线”得到解决。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加大立案、审判阶段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力度,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有效防范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全省法院调解、撤诉民商事案件64922件,调解率和撤诉率均居全国前列,为青海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不断丰富以案释法宣传形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宣传1944次,发布典型案例89件。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宣传优势,通过手机App开展普法,省法院“快手号”获评全国法院“十佳”新媒体账号,同仁、湟源等法院制作的微电影微视频获评全国法院“百优”作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西宁中院在《西宁晚报》刊发《法官说法》栏目76期,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夯实诉源治理的群众基础,引领“无讼”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持续深化改革,努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全员考核,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定期召开案件质效讲评分析会,进行数据会商,强化“三评查一审核”机制,促进审判权力规范行使,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全省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西宁两级法院收案数量占全省法院的52.6%,在收案数同比增长37.6%的压力下,广大干警加班加点、努力拼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超过90%;海北中院开展“程序空转”专项治理,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下降2.83%;果洛中院推进“审前调解+简案快审”模式,全州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31.2天。

  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印发院庭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等阅核案件的配套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全员绩效考核的要求,对照最高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青海法院人案不均、海拔差异大的实际,形成了赋予“高原系数”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测算确定统一衡量工作量的“标准件”。修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把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分开来,让有能力、有担当、有情怀的干部脱颖而出。

  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强化信息化便民举措,网上立案9万余件、互联网开庭8千余次、发起电子送达68万余次,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省法院自主研发电子签名系统,在诉讼服务窗口、庭审、远程提讯等场景下完成电子签名2万余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异地签名不便的困难,该系统荣获最高法院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强化与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等单位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数据赋能促进跨部门间业务协同,协力提升审判质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锤炼新时代法院铁军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升队伍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青海法院铁军。

  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注重“学思用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29次,理论研讨10次,院领导带头调查研究37次,解决具体问题17个,制定工作举措、制度规定4项,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的能力显著增强。把主题教育与省委基层党建“六个一”要求相结合,完成28个党建调研课题,组织召开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会,各级法院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

  着力提升业务水平。注重干警知识、经验、品德的积累,邀请最高法院4名省部级专家授课,与检察机关同堂培训,连续15年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周,共培训全省法院干警8841人次。着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完成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项,18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35篇调研报告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组织的调研评比工作中获奖,省法院、海东中院获评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奖。2023年,在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下,224名业务素质较强的法官助理通过笔试、面试被遴选为法官,有力充实了法官队伍力量,提升了法官的业务水平。

  着力提升职业道德素质。注重培养广大干警的司法良知,大力弘扬高原法院干警“缺氧不缺精神”的职业道德品质。玉树州治多县法院“行走在长江源头的马背法庭”被新华社刊载,阅读量超百万人次。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汲取我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深刻教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全省法院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干警“八小时外”“三不得”“八倡导”》,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明显改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认真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广大干警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严格落实“四种形态”的要求,全省法院司法环境更为风清气正。

  七、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全国、全省人大代表邮寄法院工作动态和《青海审判》。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5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60人次。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次,讨论案件25件,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就11项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活动的权利。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组织召开联系党外代表、商协会代表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积极走访民主党派主委,认真听取关心关爱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意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通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省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离不开市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在解决旧矛盾、处理新矛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审判理念仍需进一步更新;二是案件质效仍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司法作风仍需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实省委、最高法院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聚力“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进一步推进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在全省法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履行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坚守“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情怀和担当,依法服务保障促进平安青海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四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工作,切实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换位思考,妥善审理和执行涉民生案件,通过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和访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基层化解、实质化解,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三是着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围绕审判管理现代化的目标,健全完善监督、评价和考核机制,探索完善符合青海实际的阅核制度和全员考核工作机制。坚持阳光司法、司法公开,继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主动公开裁判文书,在人民的监督下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持续推进“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走深走实,促进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努力维护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四是建好建强法院队伍。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审判业务培训和司法良知培养,锤炼坚守法治、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一体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纠治法院系统的“四风”问题,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积极进取、守正创新,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yfzs_head/fzdy/202402/t20240207_11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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