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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贵州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19年,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报告。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省政府规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研究制定《贵州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调度督导。定期调度、跟踪督促《贵州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省2019年专项目标,严格组织开展考核。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毕节市入围全国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贵阳市“全国大数据地方立法示范市”和黔东南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法治示范州”入围全国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四是实施重点督察。积极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到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二、依法全面履职,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对100项涉企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实行分类管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实施“三十四证合一”。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2天,能源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实现网上预约办理、查询。二是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更新调整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要求公示。三是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建成全省统一、资源共享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四是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全省统一的电子交易平台及电子监督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全力推进“一网通办”,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市县达到80%。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完善并严格落实七张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清理证明事项,形成《贵州省取消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深入开展14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密组织“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立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天眼”保护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时完成《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立法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脱贫攻坚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开展行政立法工作,切实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立改废并举,按照轻重缓急,对限制民营经济发展和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修改,严格政府规章备案审查。2019年,以省政府令颁布实施政府规章7件、修改10件、废止1件。三是加强科学民主立法。在编制2020年立法计划过程中,贯彻“开门立法”原则,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采取省直各部门申报、向社会广泛征集、网络投票推选、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办法,确保立法项目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新制定《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纠错机制,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各市(州)政府、省直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严格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四、健全决策制度,促进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中重要作用的意见》,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制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考评和管理。

  五、推进执法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通报制度,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自建“贵州法治云”平台完成与国家系统对接。2019年6月,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现已涵盖监督部门109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录入工作初步完成,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所涉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录入工作已全面启动。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和执法监督资格证件管理。完成全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改版和申领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数据导入、资格审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指导培训。

  六、强化制约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办事指南信息,对所有事项逐项、逐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全面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统一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固化为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环节六个步骤的新流程,打造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平台。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思维

  一是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开展贵州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和省直机关“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等“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开通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成2019年度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把法治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或工作要点加以推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普法考核。将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纳入市州和省直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印发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清单,将“七五”普法工作继续纳入专项目标考核。

  八、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化解矛盾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省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0348个,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区域、行业全覆盖。全省调解组织共有人民调解员101689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360人。2019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17423件,调解成功112351件,调解成功率95.6%。二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71件,受理3601件,审结3625件(含上期结转623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137件。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大幅下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正式运行,实现全省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覆盖。

  虽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水平不够均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组织保障还需强化,个别地区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力度还需加强。

  2020年,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全面总结验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处理好立法质量和立法数量的关系。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zdc/202003/t20200331_55720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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