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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发布《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警务督察工作要点》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努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警务督察制度体系,全面加强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督察工作效能,2020年3月18日,省司法厅印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警务督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阐述了2020年警务督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四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要点》第一部分为“切实强化政治督察”,共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和“落实重要警务部署”三项工作。《要点》指出,要落实“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党对监狱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情况;落实“四早”原则和“六必”要求,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在重要会议召开前和重大节日前均要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等。

  《要点》第二部分为“加强对依法履职情况的督察”,共分“落实全面从严治警”“严格规范执法”和“坚守安全底线”三项工作。《要点》强调,要加强对干警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管理;对2020年底即将建立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进行“推磨式”督察;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察。

  《要点》第三部分为“加强督察制度体系建设”,共分“健全完善督察运行规范化机制”“创新督察工作方式”和“健全督察整改机制”三项工作。《要点》强调,要建立监所单位党委每季度定期听取本单位警务督察机构汇报制度及两局每季度警务督察专报制度,加强对禁闭区建设情况的督察;深入开展交叉驻在式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建立督察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树立大督察工作的理念等。

  《要点》第四部分为“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共分“提升政治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三项工作。《要点》明确,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继续组织开展好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骨干培训;要驰而不息纠“四风”,维护督察队伍良好形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们将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牢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全面抓落实,全面强基础,全面推进监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监所疫情防控和监狱戒毒事业的改革发展。

  (厅警务督察总队 张 虎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fzdc/202003/t20200319_55341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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