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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申请费“小贴士”快问快答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执行申请费谁来交?何时交?交多少?怎么交?拿到胜诉判决的您在面临申请执行时是否会有这样一连串的疑问?执行申请费算错了怎么办?还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身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您是否也会有上述疑问需要解答?执行申请费“小贴士”快问快答来解决您心中疑惑。

  1.申请执行时,申请人需要预交执行申请费吗?

  答:与诉讼案件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等预交案件受理费不同,执行立案时,申请人无需向法院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后交纳,法院可以在执行回款中扣除。

  2.执行申请费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答:执行申请费的计算标准为: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执行申请费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吗?

  答:执行申请费原则上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当事人约定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且其同意的,可由申请执行人交纳。

  4.对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收取执行申请费吗?

  答:对于审判部门移送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不收取执行申请费。

  5.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还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吗?

  答:在执行立案前或执行通知载明的期限内,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法院可不收取执行申请费。

  6.对于追缴诉讼费、罚款类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需要承担执行申请费吗?

  答:按照执行标的计收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缴纳。

  7.被执行人还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吗?

  答:如果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了评估费、拍卖费、审计费等其他费用的,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可从财产处置款中优先抵扣。

  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如何收取执行申请费?

  答:可以按照本次执行回款的数额来计算执行申请费。本次执行无回款的,不收取执行申请费。

  9.有没有不收取执行申请费的情况?

  答:对于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撤回申请、指定或移送他院执行、委托执行、因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而终结执行实施案件,以及执行异议、复议、执行监督类案件,法院不收取执行申请费。

  10.如果认为执行申请费计算错误,怎么办?

  答:当事人对执行申请费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法院应当更正。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42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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