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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各法院人员需求,现将北京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其他要求

  1.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3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全市法院拟招录370人(其中普通职位拟招录355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拟招录15人)。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8日0:00至2023年11月21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2月3日16:3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3年12月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2月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拟于资格复审和调剂后举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将在北京法院相关网站另行发布。

  (三)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法院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法院电话咨询。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报考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不出版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

  

  附件:北京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32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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