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2023年度机关工作总结表彰会
(2月7日,天津高院召开2023年度机关工作总结表彰会,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7日,天津高院召开2023年度机关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2023年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高院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建设过硬机关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2024年,高院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市法院“领头羊”作用,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中依法履职、实干担当。要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提升服务大局实效上持续用力,围绕深入推进“十项行动”优化司法举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健全完善知产、涉外、金融、环资、涉企等审判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支撑保障天津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要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上持续用力,公正高效办好涉民生案件,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在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上持续用力,围绕公正与效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要在全面从严治院治警上持续用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会上,还对2023年度高院机关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情况进行了通报。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015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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