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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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通知要求,省法院组织开展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推荐活动,拟推荐大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对象。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将评选对象从今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公示电话:(0311)87937436
传 真:(0311)8793703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70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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