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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 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考司法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17:1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

  乘车路线:螃蟹岬地铁站C出口向东步行500米。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签字,请将表格调整至2页内,并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职位条件相符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6.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需在《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中明确并经本人签名。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照要求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3.对于因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招聘人选空缺的职位,我院将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名单资格复审后予以公布。

  四、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7时前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合。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准考证、1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支黑色中性笔、至少500元现金。参加体检人员于当天上午7时起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2.《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省法院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考生,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体检费用:500元/人,需缴纳现金。

  

  附件:

  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648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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