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甘肃省法官学院部门决算
2022年度
甘肃省法官学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法官学院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独立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院主要承担我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承担部分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和省内其他民族地区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提高西部少数民族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水平;
2、负责全省法院系统法官、干警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学院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研室、联络处、网络处、培训处、翻译处9个部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86.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7.42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84万元,占94.47%;事业收入47.45万元,占2.87%;其他收入44.00万元,占2.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88万元,占47.33%;项目支出888.90万元,占52.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4.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81.96万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06万元,下降26.95%。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7万元,支出决算为6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经费未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3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未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1万元,支出决算为4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未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根据人社厅文件,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津贴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3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各项保障经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3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主要以培训工作为主,本年培训数量及人数因疫情有所减少,支出经费相应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培训班接送学员及师资,保障培训班运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3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车辆采购计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3万元,下降54.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车辆采购计划。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车辆采购计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车辆采购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培训班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95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物业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甘肃省法官学院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1.42分,绩效等级为“良好”。(1)发挥班子成员领学促学的“头雁效应”,深入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学习计划》12份,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5次,专题研讨12次,集中宣讲6次,新媒体刊登干警学习体会3次,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研讨培训16场次。(2)克服疫情影响,立足主责主业,举办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司法警察等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加快推进汉藏双语法治人才培养,举办了由省委政法委主办的为期2个月100人参加的全省政法干警汉藏双语一体化培训班。深化院校联合培养机制,举办了为期45天50人参加的西北民族大学2019级法学本科学历生实践教学培训班。发挥学院作为最高法院和省人大、纪委监委等单位培训基地作用,举办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207人次。加强合作交流,举办了省民族语言译制中心等培训班。(3)开展专题调研10次,结项国家法官学院课题1项,完成省法院课题1项,立项省法院、省民委、法研所课题7项;申报2022年度优秀民族工作调研报告4篇;4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得表彰奖励;全年编制《法官学苑》刊物4期,发行册数2万册。(4)深入挖掘特色法治文化,积极开展亮点司法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浮雕和长廊,不断推动法治文化与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3次,受教育人次达到3000余人次。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成果,开展了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了“九个一”系列活动。举办民族团结书画展、文艺联欢、红色教育基地观摩活动等20余次,在创建方式方法融合方面做出了示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电费补助、培训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电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及时缴纳电费,日常维修维护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我院全年电力正常运转,进一步改善学院的教学、办公、生活环境,使学院正常教学任务能够科学运作,并且高质量完成了教学培训任务。该项目无偏差。
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2.38万元,执行数为476.93万元,完成预算的84.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0次,培训学员1000人次,人均培训时长为56小时,参与培训的人员均通过考核。实现了全省政法各系统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全覆盖,达到政法各类干部、干警能用双语处理政法事务、化解民族地区群众各类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完成省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赋予法官学院的各项培训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培训人次、开展培训次数、培训人次增长率”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因疫情影响,我院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学员1000余人次,未完成培训计划。2021年共培训学员2800余人次,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共培训1000余人次,培训人次增长率为-64.29%;二是“培养汉藏双语法律学历生时长、培养汉藏双语法律学历生数量”指标目标值设置偏低,我院举办了由省委政法委主办的为期2个月100人参加的全省政法干警汉藏双语一体化培训班,年度完成情况大于目标值的13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院进一步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做出调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00万元,执行数为13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3次,完成对网络的日常维护和日常保洁工作,并大力推进陈列馆开放工作,以及弥补培训费和办公费不足,保证了办公环境的整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培训人次、培训完成数指标未达到目标值。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培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进一步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做出调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少数民族法制教学研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少数民族法制教学研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84.8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顺利开展了课题调研和课题实验活动,在进行课题调研和课题实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应的课题调研报告,促进了民族地区法制文化的挖掘、整理、科研,展示了民族法治文化研究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培训工作未全面完成,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统筹做好培训费的预算管理,督促项目实施相关部门加快实施进度。
物业费目绩效自评情况: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完成了日常维修维护和学院保洁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学院的教学、办公、生活环境,保障学院正常教学任务,科学运作,高质量完成教学培训任务,创造良好的学院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为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奠定基础。该项目无偏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肃省法官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甘肃省法官学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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