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涯法律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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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民终91号
五指山天之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明、五指山市畅好农场与被上诉人五指山天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天之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琼民终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 96 民初 6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黄明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43,522.53 元、上诉人五指山市畅好农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171.80 元均予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icourt.gov.cn/news/songdagonggao/show-33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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