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2020年《全区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12月2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机构及个人提出异议。现将《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进行公告。全区各级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从本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附:《全区企业破产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2023年审核)》
2024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457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