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坚持“三化三学三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司法部工作部署,强化统筹、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一、坚持“三化”统筹推进,认真谋划启动部署
(一)“专班化”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在市司法局党委领导、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承担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具体工作,做到“一盘棋”部署、“一竿子”到底。充实精干力量,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指导组、宣传组3个组,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等有关处室和监所抽组抽调骨干力量,分别明确“11+4+5”职责事项,负责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定期研究调度,建立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定期调度制度,局党委会或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每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事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推进。
(二)“体系化”高标驱动。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从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和培训等5个方面,对抓好个人自学、讲好纪律党课、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等逐项作出安排。细化四张事项清单,制定全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事项清单,制定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局领导班子12项重点事项预安排清单,对标提出学习不聚焦《条例》等17项负面清单,做到清单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建立月度任务计划,梳理制定月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事项、具体任务、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点。
(三)“条线化”高效联动。压实党委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扛起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推动市司法局党委、市监狱局和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各监所党委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同频发力,构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发挥市律师行业党委对本行业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将管理的协会、基金会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归口管理处室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突出条线指导检查,落实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通过参加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入分管部门或联系领域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检查。
二、坚持“三学”措施并举,用心学习领悟《条例》
(一)突出原文研学。安排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暨〈条例〉学习研讨计划表》,以周为单位明确学习篇目和内容,指导各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学习。丰富个人自学形式,发放新修订的《条例》,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并引导其通过共产党员网、“红岩智课”等平台开展自学,增强学习自觉。提高集中学习实效,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方案,紧扣“六项纪律”集中研讨。制定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化《条例》学习研讨。
(二)联系实际促学。联系反面典型学,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近年来被查处的案件,组织党员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引导其学习剖析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联系突出问题学,结合在理论学习、贯彻落实、适应变革、履职尽责、严格自律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深刻检视,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联系工作目标学,紧扣司法行政年度目标、核心业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改革创新、人人有责”专题讨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注重以训助学。优化培训课程,在年度培训主体班次中,特别是年轻干部政治能力提升、政工干部政德教育暨政治工作现代化、党支部书记红岩精神党性教育等专题培训班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培训重点,把解读《条例》作为重点内容,抓好对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警以及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纪律培训。注重培训质量,依托重庆司法大讲堂举办《条例》等专题辅导讲座10余场次,并“小切口”梳理公文拟制、会议筹办等管理制度,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督促党员遵规守纪。
三、坚持“三严”宣传教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线上线下宣传。做好宣传策划,制发党纪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加强宣传主题策划,稳妥开展宣传报道,确保宣传不偏向不散光。打造宣传矩阵,在“巴渝法声”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发布《条例》学习问答11期,规范转发主流媒体党纪学习教育重点稿件。
(二)严格警示警醒教育。深化“以案四说”,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挖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按照执法管理、物资采购、八小时外违纪等类别归集典型案例,夯实“以案四说”基础。深化“以案促改”,深化肃清流毒影响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把警示教育和推动整改相结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深化“以案促治”,深化执法管理等关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三)严格宣传教育纪律。把握节奏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区分不同层次对象等差异,强化宣传内容、课程设计,杜绝庸俗化、极端化、娱乐化报道,防止多头、重复调训干部。压实责任链条,加强对所属网站、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各级各类宣传平台信息发布的把关指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防止形式主义。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qt/fzgzdwjs/202405/t20240515_498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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