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行政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体育北街6号)
2.山西省司法学校:山西省司法学校综合楼907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0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8.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预备时间、转正时间等)。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为2次)。
咨询电话: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0351-7620296
山西省司法学校:0351—7015041
附件: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__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2:山西省司法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wps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tzgg/202405/t20240513_956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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