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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韩宇 为深化“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近日,辽宁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召开辽宁首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部署会,为8个市场主体颁发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的牌匾,为首批民营企业公司律师代表颁发了律师执业证书。

  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是省司法厅等13个省直部门开展“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指出,公司律师要发挥自身在经济活动中的优势,以专业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紧紧围绕企业合规经营,深度参与企业日常运营和重大决策,为企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法律支撑。要自觉落实从业要求,遵守职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依法依规从业,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和律师协会指导,争做全省律师服务振兴新突破的标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市律师协会要加强跟踪指导,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培训培养力度,确保试点工作依法稳妥有效运行,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405/t20240528_499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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