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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面向司法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省司法厅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对面向司法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进行体检(名单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早6:30,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正南广场集合(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请考生提前熟悉集合地点及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男性500元、女性580元(具体以体检医院实收费用为准)。为提高缴费效率,支付方式统一为现金支付,请考生提前准备现金。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当天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黑色签字笔一支。

  (二)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提前告知省司法厅政治部工作人员,其体检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执行。

  (四)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反映相关病史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有关规定,体检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取消进入录用考察环节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为便于后续录用考察环节工作通知,建立工作通知群,请各位考生及时扫码进群(二维码见附件1),进群后及时修改个人备注为“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0971-8247792。

  

  附件:1.省司法厅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通知群二维码

   2.2024年面向司法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2024年面向司法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省司法厅2024年度面向司法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录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405/t20240521_119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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