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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坚强领导下,贵州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认真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职能,高标准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为全省打赢两场硬仗、实现两大奇迹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法治贵州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召开会议4次,书记、省长专题听取汇报,亲自研究解决法治贵州建设的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要工作。制定省委依法治省委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100项年度工作任务。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专项工作会议5次,部署依法防控、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等重要工作。聚焦“关键少数”,省委印发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的20项问题整改,我省“双责任主体”整改做法获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制定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统一起来,推动“法治贵州建设”主题大调研成果运用转化,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法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改革中提出要办好“六件实事”,获时光辉书记批示肯定。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10多次肯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司法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团结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全系统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细化司法行政制度措施,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央督查组对厅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制定厅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等制度,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进一步规范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及省司法警官学校党委重要人事工作、重大资金项目、重大决策部署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加强厅党委对监狱戒毒工作和直属单位的领导。全年29次组织召开厅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三重一大”等问题严格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主持召开11次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总结全省法治建设工作,谌贻琴书记在《贵州省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上批示“很好!”召开全面依法治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全省开展七个方面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专班,精心筹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纳入省委专项督查和巡视范围,组织草拟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省政府5个年度立法项目圆满完成。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共审核116件,提出审核意见30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纠错率21.85%;行政应诉败诉率22.6%。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热线日均访问量千余通,群众满意率98.43%。“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得到全国“七五”普法抽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立法质效

  全省政府立法20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99件。提请省政府印发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和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对年度立法重点作出要求,明确预备立法项目保留或退出机制。创新立法中评估和风险评估审查方式,应用于《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过程,既降低了立法风险,又加快了立法进程。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5个年度立法项目圆满完成。省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布施行。《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草案)》《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草案)》《贵州省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1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300余条。组织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1979—2019年9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认真开展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1222件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扎实履行职能,加快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提请省政府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31项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列入“重点绩效评估目标”,权重提升为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获命名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及时出台《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推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清理自行设定证明事项,编制公布省自行设定确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凯里“云上执法”模式。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80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991件。省本级共审查行政复议申请460件,受理299件,审结234件,纠错率4.7%;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2件,败诉率14.7%。加强行政调解,解决一批重大行政争议纠纷,行政复议调解率达18.4%。建立合同起草与审查“两同步”机制,为省政府50余件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日报》专题报道厅加强招商合同法律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做法。

  五、围绕中心工作,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

  持续组织全省35家监所对45个贫困村开展产业帮扶,收购帮扶点农产品3426吨813.6万元,采购、代销贫困地区农产品1504万余元。坚持法治扶贫,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助推沿河县按时摘帽出列。成功推广辣椒规模种植。探索总结产业发展利益联结“因素分红法”,开发“省挂牌督战沿河脱贫攻坚动态数据监测平台”和“督战事项清单APP系统”,有效服务省委督战沿河工作精准性,获刘捷同志10余次肯定。报请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意见》。12348公共法律热线日均访问量600余通,群众满意率98.43%。全省律师达10508名,提前实现万人比小康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生态文明律师服务项目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圆满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532件,公证案件118208件,司法鉴定案件45080件,仲裁案件3084件。将宪法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市州和省直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邀请知名法学专家作专题授课,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讲授课,共计开展宣讲1130余场次,覆盖500余万人。精心组织“七五”普法总结实地验收,全国“七五”普法抽查组对我省工作充分肯定。印发《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法治毕节圆满收官,突出治安问题和社会关注问题有效解决,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毕节样板”。“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居全国政法系统第三。

  六、突出依法保障,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出台依法防控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明确19条依法防控措施。加强抗疫公共法律服务,共办理涉疫法律援助1000余件,提供涉疫法律服务50672次,为900余家民营企业“法治体检”,3个典型案例获司法部宣传推广。全省41家监狱、戒毒所连续229天封监管理,坚决守住零感染和零事故。监狱企业主动承接100万套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应急生产任务,获孙志刚同志高度肯定。支援湖北监狱医疗救护和一线执勤,60名干警荣立二等功,兴义监狱何旭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共调解纠纷115253件,成功率95.7%。深入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助推全省“六清”任务完成。律师参与办理黑恶案件,确保全国和省督办的重大案件顺利审结。全省监狱连续9年实现“四无”,全省戒毒场所连续17年无生产安全事故。按照“T+1”模式,25个县区建立46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戒毒人员复吸率明显降低。贯彻《社区矫正法》,省委批准成立省社区矫正委员会。黔东南州和盘州市、罗甸县、关岭县在全省率先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打造市、县工作样板。全年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0年,省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较好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新目标,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需求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有差距,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市、县尤其是县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作不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治市(县)中服务党委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不够。三是基层基础较薄弱,工作水平还不够高。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比率1.4%、全国29位,社矫中心建设率79.6%、全国32位,常住人口律师万人比2.8、全国24位,乡村法律顾问占比28.6%、全国22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法治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立法质效不够高,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方式较单一;执法司法活动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有差距,考核督查和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执法司法人员普遍紧缺,“人案矛盾”比较突出;基层普法队伍力量配备较弱,市县乡三级法宣机构、人员编制数量明显不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为总目标,落实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落实省委关于做好新发展阶段政法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大力建设符合中央要求、契合贵州实际、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贵州,服务和保障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紧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能力提升。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不断夯实思想根基、提升理论素养,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模范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同挑战政治红线、法律底线的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紧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对照“十一个坚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国家机关、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以及法学会、律师协会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持续掀起热潮。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全覆盖对照检查,把自查与中央指出、大调研、大走访发现问题一并统筹整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抓紧制定法治贵州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三、紧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依法治省工作。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四化”同步发展,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抓紧落实《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聚焦到2022年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目标,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格局,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完善提升立法质效工作机制,把立法战略思考、风险分析、时机研判作为法规、规章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狠抓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坚决杜绝“立法放水”问题。组织命名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力争创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眼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和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有效覆盖,加大“12348”和“黔微普法”工作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发展。制定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建设市、县、乡集法律援助、咨询、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等工作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加快“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指导毕节市抓紧谋划落实示范创建相关事宜,协调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并加强指导,全力争取毕节市创建为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紧抓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平安建设职责。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骨干作用。严格落实“严上加严”工作要求,毫不松懈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质量,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安全的供给能力水平,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科技领域风险等方面,充分发挥立法、执法、普法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方面的职能优势。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扎实做好黑恶罪犯教育管理“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禁毒“大扫除”、命案防控、网络新型犯罪打击整治和早婚早育专项治理,为平安贵州建设贡献司法行政智慧。

  五、紧抓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强化场所安全底板。树牢“安全是一、其他是零”的理念,筑牢安全稳定底板,以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稳定支持全国、全省大局稳定。加强党对监狱工作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忠诚教育、法治教育、执纪教育,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完善党委议事规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落实监狱经费保障标准,健全规范监狱企业运行机制。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依法加强教育帮扶,做实个案矫正,推进精细化矫正。依法加强“智慧矫正”建设,创建智慧矫正中心,提升矫正信息化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围绕全国统一模式,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完善教育戒治工作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认真总结贵州戒毒战法,形成贵州样板。

  六、紧抓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坚持强基导向,下大力气攻克基层基础建设的难点,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指导督促市(州)党委、政府尤其是“十三五”时期未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市(州),统筹解决好市、县和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统筹县(市、 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全业务“一站式”办理。推动整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和大调解工作格局,争取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区治理模式。加快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抓紧制定实施“法治贵州云”建设方案,围绕“实战、实用、实效”,坚持标准化、可视化、专业化、智能化、集约化、共享化建设标准,努力推动形成司法行政信息化“一云”统揽、业务“一网”打尽、资源“一平台”调度的新格局。加快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职业学院)建设,积极协调争取列入《贵州省“十四五”高等院校设置规划》,加大对学院软、硬件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细化学院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列出任务书,压实责任人,确保尽快办学升专,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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