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65号)的要求和精神,现将经河南省司法厅备案登记的全省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事项如下:
河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上半年鉴定机构变更事项 | ||||
序号 | 鉴定机构名称 | 证书编号 | 变更时间 | 变更事项 |
1 | 获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豫公字〔2020〕051号 | 2024年3月1日 | 变更机构负责人:由李帅变更为张山伟 |
2 | 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 豫公字〔2020〕104号 | 2024年3月15日 | 变更鉴定项目:注销警犬鉴别鉴定项目 |
3 | 镇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豫公字〔2020〕100号 | 2023年4月18日 | 变更机构负责人:由魏小娟变更为刘宪刚 |
4 | 鲁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豫公字〔2020〕035号 | 2024年4月25日 | 增加分支机构开展环境损害鉴定 |
5 | 新乡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 豫公字〔2020〕053号 | 2024年6月24日 | 变更鉴定机构住所:由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兴业路9号变更至河南省新乡县中央大道与兴隆街交叉口东北角 |
6 | 中原油田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 豫公字〔2020〕145号 | 2024年6月24日 | 变更鉴定项目:增加法医类鉴定 |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7-15/30222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