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采购网络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招标公告
吉林省司法厅为保障网络和信息设备安全、高效,拟采购厅部分网络、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现遵照《吉林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和服务建设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向全社会邀请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商务洽谈。
一、商务资质:
1、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企业纳税复印件。
二、服务内容:
对吉林省司法厅三级网络系统、吉林省司法厅OA办公系统、吉林省公证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吉林省法律服务网、司法所综合业务平台6个三级信息系统进行等保测评。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等保测评服务 |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评估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吉林省司法厅三级网络系统、吉林省司法厅OA办公系统、吉林省公证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吉林省法律服务网、司法所综合业务平台6个三级信息系统。 2、服务时间: 服务年限:1年。 3、技术要求: 要求分类别,详细描述网络安全测评咨询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国家/行业对网络安全的宏观政策要求,网络安全测试咨询所应该遵循的技术标准、应该使用的测试工具、建议使用的测试方法。 4、过程要求: (1)测评准备阶段 系统调研:对信息系统进行资料收集和系统调研;进行信息收集、工具准备,编制测评计划书、调查问卷收集等。 输出结果:测评计划书、测评启动会汇报、调研结果报告、工具及表单准备。 (2)测评方案编制阶段 测评方案编制:方案编制、测评对象确认、测评指标确认、测评内容确认、整体测评方法确认、风险分析方法确认、开发指导书、编制结果记录表等,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出具相关方案。 输出结果:测评方案、测评指导书、结果记录表。 (3)现场测评阶段 现场测评:通过访谈、检查、测试、分析等方法,现场根据测评指导书对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测评并进行结果证据收集确认。 输出结果:现场测评结果记录表。 (4)报告编制阶段 安全需求分析:依据单元测评结果汇总进行整体测评分析、风险分析、结果汇总、结论形成、结果判定、整改建议等。 输出结果:单项、单元评估结果汇总,等级测评报告。 5、实施要求: (1)严格参照客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检验检测各类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要求,开展网络安全测评工作,按时提交测评报告及相关过程记录文件。 (2)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提交所有项目文件,向客户单位提交确认单项任务的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材料完整、质量达标。 (3)负责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实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若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了质量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6、进度要求: (1)须按客户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工作,接受客户单位人员对工作进度的检查和监督。项目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合时,中标人应按客户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客户单位确认后执行。 (2)须按照约定的结束日期或经客户单位同意顺延的计划完成项目。 7、验收要求: 应进行认真的自检,并在验收前五日以书面形式提醒通知客户单位组织验收。中标人需准备验收材料及项目成果交付物。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按照统一模板出具测评报告。 (2)投标人应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如果为省外测评机构投标时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考虑整体项目涉及厅本级机房、省政务云(祥云)、联通数据中心等多个网络架构/环境,要求中标人组建一支对以上网络架构/环境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实施本项目(团队至少包含2名高级测评师、2名中级测评师、2名初级测评师并且提供测评师证书,其中至少4人须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提供服务团队项目所在省份至少1年内社保证明)。 | 1 | 项 |
三、技术服务团队资质和故障响应时间:
需配备技术专家团队,负责技术支持和应急响应服务,提供技术专家团队人员组成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和技术服务资格能力证明。服务期限内免费7×24小时上门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四、验收标准:
由省司法厅对照合同开展验收,内容需满足合同要求。
五、拦标价和付款条件:
服务拦标价为48万元,合同订立后一次性付款.乙方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服务保证金,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
六、评标方法:
由省司法厅成立谈判组开展商务洽谈,对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报名文件进行文件规范性、商务资质、技术和服务内容审核,开展洽谈,并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根据综合情况,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材料有关要求:
参与单位需密封提交书面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授权报名文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及报价,其他补充说明事项证明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6时。
报名地址:吉林省司法厅B1102室。
报名联系人:曹磊联系电话:0431-80769919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407/t20240717_893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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