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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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适用事项 | 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申请法律援助 | 经济困难的证明 |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 | 1、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2、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 处罚证明 |
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人变更 | 1、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2、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 |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 1、申请人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2、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3、满65周岁的体检健康证明 | |
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 | 原机构出具的无业务遗留问题证明 | |
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 | 1、住所证明 2、资金证明 3、相关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4、所配置仪器设备所有权凭证 | |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 | 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3、满65周岁的体检健康证明 | |
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 | 2、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无业务遗留问题的证明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3/t20210331_15253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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