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新家,希望能离医院近点……
我推开房屋中介的门,仔细询问起平利路周边小户型的租金。我的要求不多:“可以小一点,但要离医院近一些。”
房屋销售看到我胸前的法徽,有些疑惑:“法官,是你要租房子吗?”
事情还要从这个案件说起……
老房里的最后一次春节
几年前,出于资金周转需要,王伯将老两口居住的房屋设定了抵押用于借款。之后因无力还债,被一纸诉状告到了我所在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最终,房屋面临着被拍卖。
按照惯例,在拍卖前我约谈了这对老两口。
王伯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多添了几缕白发、几道皱纹。三年前,王伯的独子因病去世,老两口彼此成了最后的依靠。
谈话比想象中顺利,老两口虽对住了半辈子的房屋有些不舍,但同意配合人民法院进行拍卖。
但,他们提了一个要求:“希望能让我们安心在老房里过最后一个春节。”
临近年关岁末,老人的要求并不算过分。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我没有马上强制清场,而是让老人自行搬离。
位于市区的小户型房屋,很是抢手。房屋顺利拍卖成交。但很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任执行法官,就被结结实实地“上了一课”。
在过户审税过程中,老两口突然“失联”了。连续拨打了几天的电话,电话那头却始终无人接听。发送的短信、邮寄的传票也如同石沉大海、毫无回应。
难道,他们想要抗拒执行?
“摇摇欲坠”的家
几天后,我意外地收到王伯寄来的一封信。
“法官,我因胃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无法参加税费审核,致歉!”信后附上了王伯的病历卡和病危通知单。
寥寥数字却掀起“巨浪”……
买受人小潘情绪激动地向我表达不满。“他要是在老房里过世,我还怎么用作婚房?”本是掏空小家庭积蓄购买的婚房,小潘无论如何也不接受王伯老两口继续住在老房,要求人民法院立刻强制腾退,不然就撤销拍卖!
申请执行人也坐不住了,“已拍卖过户的房产,执行款都到人民法院账上了,凭什么拍卖说撤就撤?”
而老两口的心态,也因这场重病,悄悄发生了改变。
眼看案件陷入了僵局,拍辅机构的求助电话打了过来。原来,小潘跑到王伯家“上门理论”,与王伯的妻子沈阿姨发生肢体冲突,甚至自行拉闸断电、关闭水阀,试图施压让其尽快搬离。
我立刻赶往现场,拦住冲动的小潘,与法官助理一起上楼了解情况。
沈阿姨见是我,才开了门。这间60平的小屋子,明显比上一次更杂乱、逼仄。
还没张口,沈阿姨的眼泪就止不住了。“法官,我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现在是不是连住的地方都要没有了?”我的心情有些沉重,“搬家”二字难以开口。
“这房子,暂时腾不得。”小潘有些错愕地看着说出这句话的我,下一句,我严厉地告诫小潘,房子里现在住着病重的老人,绝不允许他再用过激的手段维权了。
老房里迎来“新礼物”
负债、失独、病重……这个家庭面临的,是困难重重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作为被执行人,老两口无其他住房,且无扶养义务人,应当为其考虑保留其生活必需的住房租金费用。
“目前对于老两口来说,房子已经不仅是房子。”
“我们不能‘执’掉他们的最后希望。”
“能不能为老两口租房子,解决他们当下的实际生活困难。”
……
生活虽难,却有善意来扶。专业法官会议上,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案件,唏嘘老两口的遭遇。我们按照扶养人数、当地廉租房保障人均面积、被执行人配合程度、经济来源和特殊家庭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了合理的租金年数。
“租金如何确定?”为了尽量客观中立地评估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标准,我走街串巷,探访多家房屋中介,只为获取最公正客观的租金估值。
善意正被勾勒出清晰轮廓。申请执行人同意为老两口预留出租金,部分申请人甚至主动放弃了债务利息。曾担忧老两口“强占”房屋的买受人,在了解到人民法院给出的“最优解”后,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再次来到王伯家,竟有焕然一新的“错觉”。
客厅一排崭新的奥特曼玩具,是老两口送给小孙子的新礼物。这次,我们不再围绕执行、法律,而是句句有关生活。沈阿姨聊起她淘气调皮的小孙子,她满带笑意,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我也将法律的善意、所做的努力,和申请人以及买受人的各方体谅向她娓娓道来。
这个小屋似乎被“点亮”了。
几天后,我收到来自沈阿姨的一条短信:“搬家的话,我想能离医院近些。”
接下来的几天,我跑了多家房屋中介,落实了搬家公司,也联系了当地的居委会。拍卖房屋顺利交接,老两口也收到了预留租金。
老两口搬得离老房子不远,但离医院很近,社区也时常向他们提供帮助。
“谢谢,您是个好法官。”几个月后,我收到了沈阿姨发来的短信。
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但在收到短信之后,我感觉肩膀沉甸甸的。原来我们在办的,一直都是别人的人生。
法律是严肃的,亦是善良的。它不会轻易放过失信被执行人,也断不会让一个家庭走向绝望。从判决的应然,到落地实然的距离,从来都不是执行法官对文书的机械朗读,更不是强制措施的简单堆叠。
我们守护申请人的胜诉利益之外,更不能忽视案外人、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去理解、去判断、去平衡,这便是我对“如我在执”的释义。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3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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