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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5日,十三届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调整委员会成员,听取有关地区和单位述法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忠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吴开华出席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忠昆要求,全市上下要以更大自觉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鞍山落地生根。

  王忠昆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为基层法治建设蓄势赋能,推动基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更大力度形成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更实举措推动法治鞍山建设取得新成效。

  魏显光指出,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为民办实事、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省前列。要牢牢把握2024年度工作要点这一总牵引,聚焦法治环境建设中心任务,抓好五项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再创亮点、再创新高,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贡献鞍山力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鞍山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 (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qmyfzs/gzdt/202408071459208660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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