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四步法”开展法治督察工作 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今年,开阳县围绕“督什么、怎样督、重整改、建长效”的思路,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探索形成“四步法”工作模式,实化督察内容,细化流程规范,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明确督察重点。开阳县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指标,细化督察任务清单,做到聚焦法治建设主线,为深化法治督察明确了方向。
二是坚持系统推进,实施联动督察。4月初,从县委依法治县办成员单位抽取人员组成督察工作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执法案卷评阅等方式,对部分乡镇和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示范引领,推动全县法治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坚持整改落实,确保督察实效。督察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是法治督察的核心。县委依法治县办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举措和时限,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跟踪问效。县委依法治县办全面系统梳理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领域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衔接机制,对督察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程序启动调查问责。
下一步,开阳县将持续坚持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对法治建设领域的急难愁盼,紧盯营商环境、交通运输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用法治督察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工作、促发展的能力和自觉,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fzdc/202408/t20240808_85358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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