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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镯变现金 执行法官巧解困局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图1: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黄某一同前往商场

  图2:在去商场的路上,被执行人黄某暂且休息图3:首饰店营业员帮助被执行人”摘下“黄金手镯

  

  “您好,这件首饰的重量是34.83g,回收黄金还需要扣除1%的损耗。”在房山某黄金首饰店,被执行人黄某在售货员的专业帮助下“摘下”手镯。在对比几家回收黄金的价格后,当场兑现19005元以偿还欠款。

  2022年8月,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约定合伙经营家居用品店,孟某出资20万元。半年后,孟某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不能参与实际经营,遂向黄某协商退伙,双方就退伙金额产生分歧。后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黄某返还孟某投资款12万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主动偿还孟某7万元,剩余5万元经多次催要,仍不能按时退还。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主动申报了财产,现在经营的两家家具用品店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近3个月只有千元收入。近日,为更好了解执行财产情况,促推案件进展,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苏银华传唤黄某到院谈话。在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黄某佩戴黄金手镯,明确告知她黄金手镯属于个人财产,如不能偿还欠款,法院可当场扣押、拍卖或变卖。

  “我同意卖了还钱,但我自己弄不下来。”执行法官决定和黄某一起到黄金首饰店请专业人员帮忙。

  在对比了几家回收黄金的价格后,黄某决定以19005元的价格将手镯变卖,以偿还部分欠款。

  “剩下的钱,我现在真是凑不上,等店铺盘活了,我立马还钱。”被执行人黄某请求法院不要查封自己经营的店铺。

  既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又要为民营企业、个体经营企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被执行人暂时无能力履行,店铺不轻易查封……这种局面让执行法官陷入两难境地。

  “黄某经营的两家店亏损严重,是真实现状。”申请人孟某得知黄某变卖手镯还款,再回想起当初一同合伙经营时的努力与不易,当即表示同意和解。

  在法官协调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执行法官提醒黄某执行和解的期限不能无限延长,要尽最大努力尽快履行;并释明执行和解后拒不履行的后果。黄某承诺三个月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剩余欠款。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66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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