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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型人才张庆华:首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开拓者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京司观澜开设“领军型人才”专栏,逐期讲述他们深耕专业领域、助力行业发展、高质量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今天,让我们来认识张庆华。

  

  张庆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出版学术专著5部,主持制定国家标准1项。他领导建立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是北京市首批具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资质的机构,并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名单。

  正确解读条款 科学精准断案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对较新,其方法规范体系亟待完善,张庆华一步一个脚印,经手办理多个环境损害典型案例,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提供科学精准的经验做法。

  

  张庆华

  包头某公司在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在厂区内填埋大修渣处置后废渣约1.11万吨,环境风险极大。本案线索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送。涉案公司委托某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大修渣处置后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清理后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未超出确定的评估区基线。该意见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定不一致。鉴于该案重大复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提级办理,并就相关鉴定问题向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咨询。

  2022年11月18日,张庆华受邀作为组长主持了相关专家论证会,就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进行论证。

  会上,张庆华科学精准地解读了对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规定的严格区分,与会专家一致认定原鉴定意见适用条款有误。包头某公司对专家论证意见亦予以认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决定采纳专家论证会意见。

  后在法院主持下,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整改和修复,该案的处理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由于具有非常典型的示范作用,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典型案例”。

  严守程序规范 捍卫司法公正

  张庆华办理每项司法鉴定案件都严格要求自身,必须按章办事,尊重科学事实。

  

  张庆华实地踏勘环境损害现场

  张庆华每次接到鉴定委托时,都会召集鉴定团队集体研讨,谨慎判断,保证鉴定方法正确和规范。鉴定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亲自参加实地踏勘,获取准确的第一手鉴定材料。

  2022年5月,贵州某县公安局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对某公司铅锌冶炼废渣案进行重新鉴定。经过深入分析和集体研判,张庆华发现原鉴定意见属未严格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程序执行鉴定,导致鉴定的危险废物类别发生更改。后鉴定团队经过数十次沟通,克服了新冠疫情影响,进行实地踏勘,终于获得了完整的证据链,出具了与原鉴定意见结论完全不同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后该鉴定意见被法院采纳,为保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关键的证据。

  积极培训队伍 培养鉴定人才

  为了培养更多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才,张庆华积极培训授课,逐步壮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才队伍,积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后备力量。

  

  张庆华为全国公益诉讼技术与实务培训班授课

  2020年12月,张庆华领导建立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获得了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现在司法鉴定中心已经有司法鉴定人36名,其中正高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11名,鉴定领域涵盖了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和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的全部小项,为首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张庆华已经连续多年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公益诉讼技术与实务培训班授课教师,他的讲授深入浅出,理论结合实际,受到与会师生的一致好评,极大提高了司法办案人员的理论水平。他同时担任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努力为首都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dwjs30/43642259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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