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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搬迁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于2024年8月12日搬迁至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大厦省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办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549号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9层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来访接待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2层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549号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9层,省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收”,邮编:230041。如系行政复议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联系电话:0551-62992231、62992258、62992278

  五、公共交通指引

  1.地铁:可乘坐合肥轨道交通1、4、5号线至合肥南站地铁站下,由B口出站,步行约600米即到;

  2.公交:可乘坐合肥公交4路、9路、11路、23路、108路、120路、140路、156路公交车至合肥南站下,步行约500米即到。

  六、其他事项

  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原工作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于2024年8月12日起将不再接收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747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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