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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全面完成202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加强对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推动红河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2024年3月8日至4月30日,红河州司法局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省司法厅《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2024年度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线上申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在线上申报上,依托云南省基层工作管理平台,实行考核材料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线上审批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在实地抽查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对抽取到的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检查。在考核内容上,红河州司法局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自评,县(市)司法局检查初审基础上,对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工作、所务管理、业务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执业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在本次考核中,全州共有15个法律服务所、6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考核。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法律服务所15个;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考核等次为称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5名;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执业未满3个月,本年度免于考核的10名。审核通过了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审核通过了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申请;审核通过了15名申请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执业申请。

  下一步,红河州司法局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实现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科学监管。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jcgzzhxx/38855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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