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司法局接收首例外国籍社区矫正对象
近日,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俄罗斯籍社区矫正对象拉某依法接收入矫,这也是满洲里市接收的首例外国籍社区矫正对象。拉某,男,1972年出生,俄罗斯籍,因犯走私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被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执法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履行接收登记、确定管理等级、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进行入矫宣告等法定程序。审前调查评估、接收入矫、监督管理满洲里市司法局全流程聘请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翻译参与社区矫正执法翻译,在保障沟通顺畅的同时确保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做好相关法律文书翻译。对执法过程中主要涉及相关法律文书和日常监管文书进行梳理,将必要文书翻译成外籍社区矫正对象母语,确保其准确识读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加强各部门联动,促进管理专业化。完善接收机制,实现无缝对接。与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做好法律文书和人员交接,防止外籍社区矫正对象因语言不通导致报到不及时、脱管和漏管。与海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同配合。海关缉私部门将社区矫正对象收缴护照顺利移交,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限制出境报备,办理签证续签等手续,有效解决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合法居留问题。日常监管中,发挥两所联动机制。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做好外籍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走访,及时掌握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注重精准矫正,实现帮教个性化。拓展矫正小组成员。因外籍社区矫正对象在满洲里市无近亲属,司法所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在原有矫正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朋友、房东、派出所民警、心理咨询师,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变通日常监管模式。因外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无法安装“正行通”手机程序,司法所采取每日视频连线开展监管,并增加实地走访次数。重视矫正效果。将中国法律翻译成俄文学习,自学俄罗斯法律知识并提交俄文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提升对我国法律法规遵守意识,强化法治观念,促使服从管理教育,积极改造。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08/t20240808_2552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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