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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突破1万项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中农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的目标任务。

  据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了解,新版标准是基于我国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市场监测、居民膳食消费、农药毒理学等数据制定,遵照CAC通行做法开展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专家、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和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采用的风险评估原则、方法、数据等要求与CAC和发达国家接轨。

  《方案》设定了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值、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值;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制修订了5766项残留限量,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为加强进口农产品监管,制定了87种未在我国登记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历来高度重视高毒农药管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对46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全部禁用措施,对20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在部分作物上采取禁用措施。同时,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行为,及时组织地方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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