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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丨辽宁省司法厅处室负责人这么说(一)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辽宁省司法厅各处室负责人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和贯通起来,认真对照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对标对表、细化实化,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山万峰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通篇贯穿着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到“法”130余处,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中,约三分之一直接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是引领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激活力、强动力和破瓶颈、阅难关,全力推进落实“1+1+5”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加快推动更高水平法治辽宁建设,助推让法治成为辽宁全面振兴的坚实保障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办公室主任宋成刚表示,实践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走向纵深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厅办公室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上下功夫,坚持吃透党中央精神,立足司法行政实际,全面梳理改革任务,做细分工方案,做实督办协调,以推动改革的实际成效助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法治调研督察处处长李哲熙表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为法治调研督察处负责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决心。要聚焦省委依法治省委“1+1+5”工作部署,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持续改善法治环境,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立法一处处长王义为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紧扣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动适应全省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治供给,持续提升立法质效,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立法三处处长田玉才表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改革举措,与三处职能职责紧密相联、相互贯通。这既是下步我们工作重点,也是切入点、发力点。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决定》的“大写意”变为“工笔画”“施工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8141109043282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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