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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丨全省各地法院开展形式多样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承 德

  8月14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生态技术调查官聘书颁发仪式暨生态技术调查官培训座谈会。来自省、市、县共8家单位的生态技术调查官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生态技术调查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聘请参与案件审理的生态科学等领域司法技术人员,对相关案件中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事项给予技术支持,对相关诉讼活动开展监督,以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

  

  2024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承德中院认真组织落实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筛选,承德地区共27名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入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成为全省首批生态技术调查官。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满足环境资源审判实际需求的应势之举,更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程度的有益探索。

  

  据了解,在制度落地落实方面,承德法院要积极推进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实质化运行,运用好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专业人员在专业领域的“外脑”作用。各生态技术调查官要严谨认真廉洁履职,辅助法官准确高效地查明专门性、技术性事实,为案件的公正裁判打好基础。特别是充分发挥生态技术调查官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促进“技术辅助”与“司法修复”有机融合,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效率。

  

  张家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月6日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保护体系,构建人文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大境门景区开展了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守护民族文化瑰宝”为主题的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大家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了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为大家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服务,呼吁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建美丽家园。活动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场面十分热闹。

  

  通过此次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共同为建设美丽张家口作出更大贡献。

  

  邢 台

  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隆尧县尧山举行 “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9号)”揭牌仪式。

  


  尧山系太行山支脉,因尧帝而名,有悠久的历史文脉、独特的资源优势。该基地是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直接调解确定责任人出资,明确补植复绿的树种、树径、时间、地点,进行异地集中补植复绿。这一新模式对构建“责任人修复+法院引导+政府监管”的生态综合修复新路径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在尧山建设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凝聚和调动全市环境司法力量,集中开展异地修复和替代性修复,通过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环保志愿者活动和当事人义务劳动等,以司法之力助力生态建设。

  

  目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全市范围内建成9个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累积复绿面积1688亩,种植苗木180万余株,年固碳540万千克。全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成规模司法修复基地达到5个,其中有4个司法修复基地具备成为旅游景点的基础条件。邢台法院将继续推进与检察机关、政府部门协作保护机制的建设,持续加强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实现司法教育社会效益、修复环境生态效益和旅游发展经济效益“三丰收”,让绿色福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黄 骅

  在全国生态日前夕,沧州南大港候鸟栖息地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河北省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此次申遗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努力和支持,其中黄骅市人民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黄骅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探索“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生态修复”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黄骅法院严格执法,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深入践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该院审理南大港候鸟栖息地污染环境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非法抓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5件,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80万元,用于南大港湿地生态修复。


  2023年6月6日,南大港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入选自然资源部2023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国9大典型案例。


  黄骅法院制发司法建议5份,促进南大港候鸟栖息地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其中《关于加强临海河道、海域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书》获评202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优秀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为保护南大港候鸟栖息地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临西县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前瞻性、预防性保护,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临西县人民法院与临清市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并在临清舍利宝塔树立标牌予以公示。


  该舍利宝塔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系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文旅融合让文物“活起来”了,而司法保护则是为了让文物更好地“传下去”。为加强对舍利宝塔的保护力度,赓续历史文脉,两地法院联合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旨在强化对历史文物的司法保护,助力文旅融合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重在保护,要在传承。此令的发布是两地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大运河(漳卫河-会通河段)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有力举措。下一步,临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以务实举措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为保护生态和社会历史遗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7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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