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在陕西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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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挂牌成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家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这也标志着陕西涉外法治工作开创新局面、迈出新步伐。
据了解,涉外法治工作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拟定全省涉外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省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工作,协调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统筹涉外法治方面对外交流合作,统筹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协调解决涉外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
近年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以全面依法治省为牵引,加快涉外法治布局,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推动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指引,推进西安仲裁委改革,全省43家律所、211名律师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236名律师进入“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30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全省涉外法治工作成效明显。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qmyfzs/tszs/202408191444347819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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