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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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执法事项清单是确认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开展执法评议考核的前提,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相关处室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案件评查,持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要提升执法能力。各处室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高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要优化监管方式。着力践行“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监管理念,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执法机制,推动执法理念、监管方式全方位深层次转变,激发法律服务主体创新活力,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陕西省司法厅
2024年8月7日
附件: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请点击查看)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qgg/84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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