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厅实施“三治一创”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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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王乐移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工作环境,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黑龙江省司法厅自今年初以来创新实施“三治一创”行动,即“治低、治粗、治差,创先争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通过印发《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三治一创”工作方案》,明确了“六大核心举措”,即定期梳理并通报“低粗差”问题、开展典型问题评查复盘、大力推动创先争优工作、每季度推出实践创新案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在实施过程中,黑龙江省司法厅采取月度与季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将创先争优成果、“低粗差”问题整改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表现纳入分级分类考核体系,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多种手段,有效遏制“躺平式干部”现象,形成重实干、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qt/fzgzdwjs/202409/t20240903_50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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