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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司法局“四点发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青山区司法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

  在包头市松石学校建成生命安全教育体育馆,精心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安全教育、防范各种灾害危险的体验式教育基地,指引未成年人珍爱生命、遵纪守法。开展“民法典”“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真正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20余次。

  优化法援服务守护合法权益

  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手续,优先审批、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未成年人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的,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或代书服务。对留守、疾病、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用法治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8件。

  开展矛盾排查净化成长环境

  成立青山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填补校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空缺,为有效预防和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提供公正、规范、高效、利民的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作用,组织排查化解涉及青少年的民事纠纷,在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同时引导家庭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推进社矫帮扶助力回归社会

  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特点,注重个案矫正,开展个别教育,引导其以正确认知和价值观顺利融入社会。注重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的自尊和隐私,单独存放、专人专管未成年矫正对象档案,严格保密。入矫前,及时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环境、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矫正方案并随时调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及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其摆脱心理负担,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法治观念,使其更好融入社会。2023年以来,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17次。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09/t20240902_256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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