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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诉前调解化涉外纠纷,探索新路径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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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原告霍尔果斯某公司与被告阿拉山口某公司签订进口采购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配合原告从哈萨克斯坦国进口一批货物,并约定由原告自行办理所需的进口手续,承担办理采购事宜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段运费、保险费、清关代理费、检验检疫等),被告配合原告提供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原告需按照中方监管单位要求进行有效的采购、转运、隔离、单证办理等步骤,如因监管单位判定的不合规操作影响货物进境等结果,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签订后,2023年9月,被告向原告提供了符合进口货物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许可证件。至2023年11月合同约定终止时间,原告未按照中方监管单位要求提交有效的单证,监管单位未同意其进口相关货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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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过程

  

  本案是一起跨境货物进出口服务合同纠纷。收到案件后,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征求当事人意见,建议其使用诉前调解快捷解决纠纷,征得同意后第一时间委派驻院调委会,并现场就法律问题提供帮助,指导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积极将货物转运境外货场。

  

  经调解,法官向原告释明了其在本案中存在的过错和对方因等待其进口货物产生的损失,建议原告放弃索赔请求,同时向被告释法析理,合理划分责任,建议其返还部分定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当场履行完毕;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结案后,承办法官又根据实际情况促成双方当事人续签服务合同继续完成进出口业务,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为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在没有涉外案件管辖权的前提下,立足“边境、边贸、边民”实际,积极探索边境口岸法院涉外纠纷新路径的又一典型案例。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社区调解委员会诉前化解涉外纠纷,运用“东方经验”解开涉外纠纷当事人心结,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倾注司法温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提升了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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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涉外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司法工作,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是我国司法面向世界的窗口。“一带一路”经济带沿途各地法治建设水平差距大,法治环境复杂且多变,国际经贸合作、跨国投资运营活动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易发矛盾纠纷,这就要求作为司法服务提供者的法院要主动作为,提供“一站式”的司法服务,引导涉外纠纷各方广泛、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防止法律风险,解决矛盾争议,保护沿途各国中小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国家法治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积极引入社区、商事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等非诉调解机构,推动诉讼与非诉调解的对接,打造涉外纠纷多元调解机制。2023年以来,共调解涉及木材进口、整车进口和冷冻品进口的涉外案件9起,涉案标的1.7亿,为阿拉山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4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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