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也是“群众知心人”
有那么一群人,未穿法袍、不拿法槌,却在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和法官一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官提供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指导各县级司法局与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选任沟通渠道,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积极完善随机抽选和资格审核机制,高质量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截至2024年,全区人民陪审员共2624人,较五年前增长1737人,有效拓展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同时,积极参与推动创新参审机制,优化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能,在有效缓解基层法院人员不足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懂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化解基层矛盾。
“我们从一开始就强调,人民陪审员不是做陪衬,而是要发挥自己的力量。”这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中的一个画面。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工作人员一直向人民陪审员强调:要积极参与审判全过程,鼓励人民陪审员在日常参审过程中对影响判断案件事实的问题大胆提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特别是结合个人的教育、工作背景等自身优势,协助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准确做出判断。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受理一起发回重审涉及邻里关系的案件,合议庭在前期讨论后,认为不宜仅依据现有证据径直判决,而是既要尊重案件事实又要妥善修复邻里关系。法院决定暂缓开庭,由人民陪审员王艳玲与主审法官一起走进社区,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经了解,原告的临街商铺几次因漏水而受损,通过实地考察确定原告财产受损的真实状况,明确作为被告的楼上住户存在的过失,并发现物业公司存在对主管道修缮不及时等问题。王艳玲与主审法官商议,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在于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和物业公司三者间的关系。经多次走访,加之社区工作人员从旁助力,最后原被告协商一致,楼上住户各向原告当场支付了900元,物业公司也向原告支付了800元,并保证及时修缮主管道,纠纷至此了结。
“本案在处理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因案制宜,由‘坐堂办案’到‘下堂走访’,走到群众身边立足情理法疏导纠纷,尤其是人民陪审员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她向当事人明理说法,加上法官的专业解答,这样既让当事人信服、又有了法律的支撑,纠纷的处理就水到渠成了。”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2023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10457件12194人次,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71.7%,在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的同时,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9/t20240912_505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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