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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国际商事仲裁案的“最优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申请人惠某公司向本会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请贵院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裁定……”

  这是一份来自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

  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申请函

  申请人是一家台湾企业

  被申请人是鄂州本地企业

  保全金额达4500万

  涉企、涉外,保全数额巨大

  在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如何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

  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看鄂州中院如何寻求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解

  NO.1

  双向分级评估

  “精准把脉”企业现状

  被申请人根据“涉企经济影响自评表”,从资金周转、人力投入、经营风险等方面逐项测评,提供了佐证资料,对财产保全行为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印证,申请法院变通保全方式,不直接查封其基本账户。“法官,如果直接冻结了账户,我们就无法周转了,实在经营不下去了啊。”被申请人企业负责人向承办法官反复讲述困难。

  

  根据企业自评情况,承办法官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审查佐证资料、调查经营情况等,通过调查发现,被申请人为鄂州市重点科创上市企业,现有员工500余人,若直接查封企业账户,可能对该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经评估,法院将该案的经济影响认定为黄色等级——对市场主体有较大负面影响。

  NO.2

  “立”“审”“执”3个工作日

  审慎司法化解纠纷

  因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同时兼具涉外因素,在收到到诉讼材料时,鄂州中院第一时间通过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快速审查立案,立即启动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

  在评估定级为黄色等级后,为了将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法院决定选取不查封企业基本账户的方式。

  

  随即,承办法官再次走访了该企业,与被申请人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说理沟通。被申请人主动申请将足额保全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供法院查封的方式,配合人民法院的保全司法行为。

  至此,此次非诉保全“立”“审”“执”全程仅用时3个工作日。

  NO.3

  “摩擦”又起?

  再次启动双向评估!

  本以为这起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完美划上了句号。

  然而,在寄送保全回执不久,申请人又申请公开财产保全裁定,以利于其在后续仲裁中占据主动权。

  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全流程评估要求,我院再次启动司法公开经济影响双向评估,考虑到财产保全文书不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与程序性权益的处分,且法院已经足额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账户,为平衡双方权益,经充分评估司法活动可能给被申请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后,遂决定不公开该文书。

  

  “我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前期我们已经积极配合法院保全了4500万元的现金,在双方仲裁胜负未知的情况下,若将涉诉文书公开,将引发我公司声誉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感谢鄂州中院充分考虑企业立场,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再次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点赞。”听闻鄂州中院不公开保全文书的决定后,被申请人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

  该案是鄂州中院探索分级评估制度的缩影。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是指在司法活动各环节,根据当事人自评司法活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经济影响及司法需求,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分级评估,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今年以来,鄂州中院持续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全流程、全覆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努力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鄂州样本。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0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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