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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家站共参与 矛盾纠纷快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谷城县人民法院庙滩人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在法庭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熟悉当地风俗和社情民意的优势,构建“代表委员家站”协作化解纠纷新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2023年,庙滩法庭依靠代表委员参与纠纷调解50余起,成功化解38起。

  “化解了纷争,盘活了资产”

   2020年春,庙滩某村将44.13亩土地租赁给某公司修建养猪场,租期30年。该公司在修建完6栋猪舍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项目一直处于停建状态,租金逾期两年多未给付,村里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庙滩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得知,该公司承认拖欠租金,但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租金也无力继续租赁修建。经征求双方意见,法庭决定将案件推送至庙滩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为确保调解效果,法庭全过程参与并提供专业指导,镇人大代表席伟接受法庭邀请协助调解。

  “这个项目我相对清楚,公司遭受疫情重创,已经难以为继。现在让公司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很难……”调解现场,席伟将公司现状告知村委会,建议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你们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明确规定了租期和租金,也约定了违约的法律后果。于法而言,公司应当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于理而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于情而言,双方为此长期扯皮,耗神费事,应该互相体谅,协商处理。”承办法官结合法理情缓和调解僵局。

  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之后,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法庭、代表委员协同推介养猪场闲置资产,最终引进新的投资人余某,促成余某与该村签署新的租赁合同。余某接手公司剩余债务,及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及拖欠的租金,不但化解了纷争,还盘活了资产,受到了村民们的点赞。

  “才几天就帮我要到了赔偿款”

  

  谷城某公司中标庙滩镇美丽乡村重点村部分道路工程项目,施工中孙某滑倒摔进开挖的沟中受伤并被送医救治,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项协商未遂,孙某诉至谷城法院。

  庭审中,庙滩法庭承办法官通过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等方式,向公司释明“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施工路段进行围挡、设置醒目标识。”又向孙某讲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有预见性,出于看热闹的心理不慎受伤,个人也存在一定过错。”

  “孙某跟该公司的争议我比较清楚,我可以参与调解。”当法庭征集代表委员调解意愿时,县人大代表张国兵表示愿意参与调解。

  两天后,孙某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我们谈好了!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要到了赔偿款,真的没想到!”

   经过调解,该公司支付孙某各项费用3万元,纠纷一次性化解。

  “这些年他们争来争去,终于调好了”

  

  汪某与方某相邻而居,两家之间有一条40厘米的过道,双方因此过道积怨较深。2023年初,双方因该过道再次产生冲突,继而发生厮打。汪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200元。双方就相关费用无法协商一致,汪某诉至法院。

  “其实这个事情很小,但是双方情绪没有得到很好纾解,矛盾越积越深,怨气越累越多。”为实质性化解该矛盾,庙滩法庭承办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彻底化解这一矛盾。

  法庭邀请庙滩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代表委员、村社区“两委”等人员召开了“三尺巷调解研判会”。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镇党代表龚绍斌、刘从武,镇人大代表陈海峰以及几位委员都表示愿意参与调解,协助化解积怨。

  “你们两家的这点事情,整条街哪家不晓得。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可倒好,把最亲的关系搞成最远的疏离。这个过道说到底算公共区域,你们谁在这堆放杂物都不对……”代表委员们充分发挥乡邻优势,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指出双方的问题所在。

  经过大家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方某赔偿汪某2600元,约定今后双方都不在该通道堆放杂物。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这起长达10余载的邻里纠纷得以完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94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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