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执破融合,助力“病企”重生
近年来,大冶法院积极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通过效能融合、资源融合、制度融合、服务融合“四融一体”,统筹推进执破融合改革,有力护航“濒危企业”涅槃重生。近年来,共审结破产案件17起,清理债务近53.2亿元,盘活资产约 21.3亿元,释放土地房屋面积约80.88万平方米,安置职工2100余人。其中执转破案件2件,终局性化解执行积案82件,涉案执行标的额3.8亿。
效能融合,府院联动一体化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三年行动”一盘棋,整合政府、社会、公众力量,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拯救濒危企业。
府院联动一盘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实施办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意见,设立市级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指挥部,充实综合协调、破产重整、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成立政府工作专班,对资金不足、职工安置等重点问题进行兜底保障。
部门联动一盘棋
18家“府院联动”成员单位陆续出台细化方案,为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配套相关措施。如联合市营商办和市自规局出台案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破解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过户难等问题,大幅提升财产调查、处置效率。
“三年行动”一盘旗
大冶市出台《盘活工业企业闲置低效资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大冶法院创新破产审判简易审,为“三年行动”提供高质效司法服务的思路,成功创建全省破产审判简易审改革先行区。
2023年,“执转破”的金湾实业与金湾酒店两公司从裁定实质合并重整到终结破产重整程序仅历时5个月,成功化解两公司债务4.75亿,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报道。
资源融合,专业力量一体化
打通专业、团队、数据壁垒,以全流程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执破融合”改革从部门协作、全院协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递进式发展。
打通专业壁垒
配强、配齐、配优“2法+1助+2书”破产审判团队,多次赴外地学习取经,逐步向专业化、集中化、团队化发展,形成破产简易审理案件1人在前、团队在后、全院推进、政府兜底的良好局面。
打通团队壁垒
抽调涉企速执团队、破产审判团队、涉企立案团队骨干,组建大冶法院“执破融合”工作专班,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审查、立案、审理工作,实现破产审查向前挺进、执行成效向后延展的“双向奔赴”。
打通数据壁垒
打通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系统数据壁垒,实现关联案件、财产查询结果、财产评估结果的共享。搭建数字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内外网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召开与投票、意向投资人招投标等线上功能,实现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执破融合”质效。
制度融合,执行破产一体化
完善执行和破产衔接机制,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畅通,以“三能”破解“执行不能”。
能快尽快,避免程序空转
出台“执破融合”规定,从程序衔接、资源配置等17个方面规范工作标准,简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要求。设立“执破融合”一站式窗口,对执转破过程实行一条龙服务;推行标准化流程、模板化文书,对简易破产案件实现高效审理。推动破产审查端口前移,强化审理、执行常态化信息共享互通,明确执破并行的特定情形,促进破产审判“能快尽快”。
能偿尽偿,及时处置财产
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打通破产审判团队与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接通道,破解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过户难等问题。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处置规则,搭建不动产网络查控专线,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促进涉案财产处置全面提速,债权“能偿尽偿”。
能救尽救,上门引导破产
借助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着重保护和挽救产业前景良好、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诚信企业,变被动受理破产案件为主动上门引导,推动执行转重整程序。
大冶市石开工艺公司是大冶青铜文化、石雕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困境后,大冶法院积极助其通过破产重整修复信用、重建产业链,相关做法被新华网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道。
服务融合,监督管理一体化
完善资金管理、便企措施和“府院联动”专项考核,建立健全涉企案件“一绿到底”服务模式。
全流程管理
设立总额为200万的大冶市破产重整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解决严重资不抵债企业无法支付管理人报酬、管理费用、公告费等问题。健全完善该基金全流程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严格监督,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了资金保障。
多渠道便企
持续推进商事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健全完善“共享法庭”专业调解组织一级分流、诉前调解二级分流、立案后繁简分流“三级分流”过滤机制。出台16条举措为50家“标星”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全面落实破产债权“零收费”及破产重整案件受理费减、缓、免等措施。
双循环考核
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由大冶法院牵头,对18家联动部门单位进行企业破产“府院联动”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大冶法院内部,在目标考核管理中,围绕加强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设置专项考核指标。通过双循环专项目标考核,激发“府院联动”的新活力。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8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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