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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鄂尔多斯市中院:“小法庭”释放“大能量”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内蒙古这片东西长约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总面积达118.3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人民法庭作为庞大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身处基层一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院纳林陶亥法庭成立于2023年。这个成立刚满一年、干警平均年龄仅为33岁的法庭,在纳林陶亥镇这块土地上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不断释放“小法庭”的“大能量”。

  “大案件”精细办

  今年2月,江苏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鄂尔多斯市A、B两家公司支付欠付合同款及违约金合计2200余万元,同时申请网上财产保全。

  原告江苏某公司主张,2018年9月、12月,被告鄂尔多斯市A公司与原告公司先后签订2份《建筑钢结构施工合同》,将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某集运站储煤场及栈桥钢结构工程发包给原告公司施工。

  2018年12月,被告鄂尔多斯市B公司又与原告公司签订《建筑钢结构施工合同》,将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某集运站二期煤棚及室外栈桥钢结构工程发包给原告公司施工。

  原告公司按约完成上述工程后,因二被告公司逾期付款,三方于2022年11月签订《工程款支付及相关事项协议》,对后续付款数额、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上述协议签订后,二被告公司共计支付原告公司940余万元,剩余合同款未付。原告公司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庭对原告的保全申请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于是迅速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二被告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在向二被告公司依法送达保全裁定后不久,两家公司便先后主动联系法庭,表示愿意付款,但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若全部资产都用于付款,公司也将面临倒闭的风险。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后续还存在合作的必要性,如果轻易解封,那么原告公司的利益难以保障,可如果不及时解封也许二被告公司就将走向破产。“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为了化解现在的两难局面,法庭在与各方企业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保全银行反复沟通后,最终形成了一个兼顾多方利益的调解方案:首先,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与原告公司沟通,由被告B公司支付原告公司合同款及违约金共计750万元,由被告A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原告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其次,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由被告B公司先行支付原告公司合同款300万元,上述款项给付完毕后,在不损害原告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由原告公司积极配合对二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限额解封,以达到在最短时间内帮助被告公司恢复生产“放水养鱼”的调解目的,待被告B公司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后,再根据原告公司申请对二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内剩余款项全部解封。

  经过多方努力,现被告B公司已按时足额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原告公司自愿解除了对二被告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保全,三家企业对后续的合作亦达成了一致意见。

  今年3月25日,原、被告公司特意委托律师同时将印有“高效调解止纷 护航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高效办案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送到法庭。

  “小案件”不小办

  几天前,一位老人一直在纳林陶亥法庭门口徘徊,干警们就把她请到办公室询问情况。

  我十几年前借给我们一个村儿的10000块钱,这些年陆续还的剩下1000块了,可就是这1000块却怎么也要不回来。我听说镇上成立了法庭,就想来试试看找你们帮忙,可走到门口看见你们一直在忙,又担心这么点儿小钱法庭会不会不管……

  听完老人的讲述,全庭干警相视一笑。

  姨姨,我们管!哪怕是1块钱的案子,只要起诉到法院,我们都管!

  后来,法庭干警和老人一起去被告经营的商铺上门送达,被告对自己欠钱未还的事实毫无异议,但声称是老人在要账过程中辱骂了他,而且他现在也没钱可还。干警在耐心向被告释明案件审理流程和法律后果后依法留置送达。

  到了开庭那天,在调解室组织庭前调解时,被告依旧坚称他经济困难无力偿还。没想到法官换上法袍,一敲法槌,坐在被告席上的当事人当即说:“哎,法官你别审啦,我同意还钱。”老人顺利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拉着干警们的手连连感谢:“人民法院,真是人民的法院呐!”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52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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