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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好“枫”景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初秋的晨光中,一趟趟云巴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间飞驰而过。这里是众多城市奋斗者拼搏之地,无数人追梦激情在这里被点燃……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之一,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商务资讯、金融财富等资源在此聚集。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正坐落于此。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环境优则企业强。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新法庭立足于审判实际,积极践行“枫桥式工作法”,向“高”攀登,向“新”而行,让正“枫”、暖“枫”、和“枫”吹入群众心间,着力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好“枫”景。

  

  法庭的“枫”是正“枫”

  

  际华三五一一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老牌央企,曾是我国最大的毛巾厂,为军需工业和陕西改革开放初期的出口创汇做出过重要贡献。2012年,该厂开始转型,逐渐搬离主城区,遗存大量空置厂房,老企业为谋求新发展,引入运营团队将工业遗留建筑改造成了涵盖花鸟鱼虫销售、餐饮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三五壹壹文创科技园。

  园区内商事活动频繁,不仅服务周边十余万住户,还解决着近千人的就业问题,对纠纷的预防、化解有着现实需求。高新法庭经过多次走访、调研,将叁伍壹壹文创园打造为辖区内首个“无讼园区”示范点。

  法庭不仅定期在园区内针对不同类型、各种业态的商户发放法治需求问卷,了解商户的法治需求,还为商户制发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常用合同模板,为园区企业提供精细化、定制化的司法服务。

  除此之外,法庭还通过巡回开庭、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园区商户规范经营,协助园区和商户内部治理,提高商户识别风险的能力,引导形成“有问题先协商,有纠纷先调解”的非诉解纷理念,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近年来,高新法庭以全区构建“四全四动”协同治理体系为契机,以人民法庭“三进”为路径,深入推行“网格+”模式,深化“多网合一”,部署推动干警进网入格,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治理力量联合进行“无讼”创建,形成了“1434”矛盾化解工作法,即锚定“无讼”一个目标,从推动、引导、保障三个方面发力,切实做到宣传引导到位、调解指导到位、司法确认到位、司法建议到位四个到位,建立起“综治网格中心先行,多元调解承接,法院调判兜底,综治网格中心善后”的环形解纷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法庭的“枫”是暖“枫”

  

  “如今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强了,法律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开展巡回审判,将专业的审判工作和亲民的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社区群众都说好!”漳浒寨街道宏府社区书记雷宇军在旁听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后,连连称赞。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高新法庭联合漳浒寨街道办事处、漳浒寨司法所在宏府麒麟山小区公开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巡回审判拉开帷幕。

  原告王某系某小区住户,因小区物业公司员工未关闭水阀,导致原告房屋被淹,造成房屋内财产大面积损坏,物业公司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有物业公众责任险,故原告将小区物业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装修损失及房租损失。

  庭审中,漳浒寨街道社区调解员以及小区的多名业主到场旁听了庭审。选择在社区巡回审判庭开庭,一方面是为了让社区、当事人更加直观了解目前物业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沉浸式”审理达到上门为社区普法的效果。

  物业纠纷是社区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社区的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此次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顺利审结,为后续化解类似的矛盾纠纷案例提供了经验借鉴,也为汇集社区、街道司法所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提供了示范效果。

  今年以来,高新法庭已进社区、进企业开展了多次巡回审判,除此之外,法庭法官还走进校园,化身“法治副校长”,开展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的法治课堂;走进社区,联合社区调解员,进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巡回调解;走进企业,医“未疾”消“未病”,举办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法治培训,力求全方位、多角度的提升广大群众、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规范意识及法律素养。


  法庭的“枫”是和“枫”

  

  “法官,太谢谢你们了,200多万的欠款2天就解决了,关键还省下了2万多诉讼费,解决了我们公司资金困难的大难题。”事后,某公司的员工小张来向承办法官送锦旗时说道。

  事情的起因是某公司向新疆某公司供应混凝土,因新疆某公司到期未付货款,故将新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262万元。

  “法官,这被告和我们合作很久了,我们实在不想对簿公堂,但公司现在实在是缺钱,再追不回来欠款就经营不下去了,诉讼费还得2万多,我们都得想办法去借。”刚收到案卷,原告代理人向承办法官说道。

  经了解,双方对基本欠款事实争议不大,考虑到原告经营困难的紧迫,法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司法确认不仅不用缴纳诉讼费,文书也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建议当事人通过诉前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

  法官和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阐明利弊、反复协调,最终被告愿意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所有欠付款项。达成调解方案后,法官又采用“云调解”+“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诉前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送达了双方当事人。至此,双方足不出户零成本化解了纠纷。

  这起利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零成本化解的纠纷仅是高新法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的一个缩影。

  高新法庭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做实、做细、做优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文书说理及信访接待工作,努力做到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7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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