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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挂牌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盘龙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培养了一支群众身边“永不走”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聚焦选优人才、做强特色品牌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新模式,打造云南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

  注重地域辐射 奋力创新工作模式

  本着方便居民群众、就近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选择建在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居委会所在地,确保居民群众看得见、找得到、用得着,居民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能够及时便捷地寻求到法律服务。

  

  工作室完善功能配套,达到“五个一”全配备,即一支队伍(“法律明白人”与社区法律顾问联合办公)、一套制度(制度规范公示)、一套学习教材(包括“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书籍和学习笔记)、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培训室。在做到“标识、标牌、标语”三齐全的基础上,展示“法律明白人”主要工作职责等制度,设置摆放法律相关书籍的“法律图书角”供“法律明白人”和居民群众查阅学习,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家到培训室为“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全方位提升“法律明白人”综合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

  

  工作室建立“6+1”轮班制度,社区6名“法律明白人”、1名法律顾问轮流坐班“问诊”,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难题解决途径,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达到民意一线掌握、问题一线解决的效果。

  夯实普法基础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以“线上+线下”组合模式开展精准普法。社区“法律明白人”线上定期在居民微信群推送实用普法宣传视频和文章;线下每月以一个热点法治话题为宣传主题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普法讲座,为群众介绍或解读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此外,工作室以法治主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和金地山水小区法治主题庭院为依托,将群众办事场所和休闲聚集场所建设成为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够“出门见法、抬头看法、闲余议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推动形成全民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今年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讲座12场次,推送普法信息36条,覆盖群众4000余人次。

  筑牢平安防线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明白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路径。依托“田园幸福议事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矛盾纠纷“三解”工作法,在日常走访排查过程中,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当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或接到居民纠纷投诉时,立即联合网格长、综治专干、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了解、分析研判,力争当场化解矛盾纠纷;现场无法调解的,将矛盾双方当事人邀请至工作室,通过“法律明白人”讲解法律知识,并联合心理咨询师开解心结问题,社区民警化解矛盾冲突进行问题“三解”,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讲清法条规定,辨明利害关系,引导居民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尽早化解。

  

  工作室始终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作为矛盾纠纷调处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截至目前,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近年来,田园路社区通过创新管理服务和精准治理,治安和刑事案件持续实现“双下降”,各类矛盾纠纷等社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实现连续十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为东华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的“示范典型”,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一个小小的“法律明白人”工作室,连接的是群众的急难愁盼,牵动的是群众的幸福指数。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的挂牌成立是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履职保障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法治社区建设的关键举措。下一步,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将持续打造“法律明白人”工作室,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带片、以片带广”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品牌集成效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力争把“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建成群众身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金字招牌”,助力平安盘龙、法治盘龙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zxcjy/39128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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