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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以法治力量铸牢民族团结基石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针对当地特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立涉民族纠纷矛盾多部门协同运行工作机制,确保涉民族案件得到公正审理。通过选任各民族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案件质效持续向好。

  充分考虑各民族的语言、风俗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化解纠纷,促进纠纷的良性化解。设立多元解纷调解中心,除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督察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队伍当中外,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使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多一份“乡音”,让调解工作“接地气”,通过察民情、解纠纷、排民忧,架起服务各族群众的“连心桥”。

  聚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倡导各族群众和谐共处、守望相助。延伸司法职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法定节假日和当地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深入嘎查、社区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反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崇法尚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发挥巡回法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开展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对发生在自己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析法,从源头上防范各族群众矛盾纠纷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46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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